各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水平,依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教育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计划,现开展2021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培育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参考《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附件1),所有相关学科类别均可申报。
二、培育数量及目标
2021年拟立项培育10项。对阶段考核合格的项目进行继续培育开发,该类项目至少应能通过省级认定,并积极配合申报国家级项目认定。
三、建设要求
申报培育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充分体现学科专业优势,契合产业发展、技术发展方向和专业建设方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专业教学需求。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建设可用于信息化条件下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协作学习。
1、培育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的原则,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依托的学科专业有特色、有影响,认同度较高,辐射范围广。
2、项目中每个实验操作步骤应有对应实验原理或知识点,能实现交互性操作,对每个实验步骤结果进行记录,形成实验报告,具有实验项目考核功能、实验结果审核功能。
3、培育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共享知识产权,项目应完成软件著作权的申报;能够纳入省级或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使用的真资源(对接要求参考附件2),能实现大规模在线开放共享,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培育项目有效链接网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保持链接畅通;确保一定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5、培育项目最终生成可在互联网上直接运行的格式,客户端使用时无需下载或安装任何程序、插件即可直接运行。
6、培育项目应配套项目简介视频和教学引导视频,具体要求参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附件3)。
7、培育项目完成后应具备一定的在线应用累积数据。
8、培育项目应配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
9、培育项目建设内容指标参考《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网评专家评分表》(见附件4)。
四、申报说明
1、项目申报人需要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专业教学实验平台的研究基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只能申报一项项目,项目组成员组成合理、分工明确、人数适中。
2、项目完成时间为2021年5月底。
3、每项培育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含软件开发费),申报人需在申请书中列支详细经费使用预算,详见申请书要求。
4、立项经费按以下方式进行拨付:
1)、启动经费:批准立项,拨付立项经费2万元。
2)、第一阶段考核:要求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功能、实施内容、步骤细节进行详细设计,并与软件技术人员进行初步沟通,确认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成果要求不低于十步对应知识点的互动操作流程图、界面设计草图、相关素材图等,成果提交形式为PPT汇报及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经第一阶段考核合格的培育项目予以继续培育,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开发进行采购,未通过第一阶段考核的项目不再予以资助。项目开发经费原则上不高于15万元,软件开发验收完成后,进行拨付。
3)、培育项目完成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后,对项目整体建设情况进行验收,视完成情况拨付剩余经费3万元。
4)、阶段已拨付经费需在当年财务封账前使用完毕。
五、组织程序
1、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申请书》电子稿及纸质稿(附件5,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至学院。
2、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学院签章),并将申报材料于6月22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稿发送至shebei@nuist.edu.cn,纸质稿送至行政楼625,申报联系人:黄老师,电话:58699766。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学校审定后发文公布。正式立项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6月8日
附件1 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pdf
附件2 与江苏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对接要求.doc
附件3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docx
附件4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网评专家评分表.docx
附件5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6 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