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实验室开放项目负责人: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决定开展对2016年立项的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及部分待结项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1、中期检查对象
2016年学校批准立项的所有实验室开放项目。
2、 中期检查程序
(1) 项目负责人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并提交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如实物软硬件的图片或视频、发表论文、专利、开放实验记录等)到所在单位。
(2) 各单位对各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其中教师主导类中第1-4类项目需进行现场中期汇报(软硬件应现场演示)。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续拨付30%经费。
(4) 中期检查不合格或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书面说明原因,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方可延期,并停拨后续经费,次年视验收情况续拨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
二、开放项目验收工作
1、验收对象
2016年验收未通过的实验室开放项目。
2、验收程序
(1) 项目负责人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并提交成果证明材料如实物软硬件的图片或视频、发表论文、专利等、开放实验记录等)到到实验中心。有软硬件实物成果的项目,负责人需提前调试好准备接受专家检查。
(2) 各实验中心对结题报告书、成果证明材料进行汇总。
(3) 单位对相关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4)。
(4)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剩余50%项目经费。
三、时间节点及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工作,于2017年6月23日前将附件1-4(没有验收项目的单位附件3-4不需填写)及其他相关材料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623室,电话58731517)。电子版发送至:sgk@nuist.edu.cn。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