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3月1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16]4号),决定今年上半年对我校进行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验收。通知要求4月18日前学校完成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根据校国资委会议决定,请各学院(部)、部门等资产使用单位在4月10日之前完成以下工作:
1、请各单位确定迎评工作联系人;
2、对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暂行)》(苏教财[2013]4号)(见财务处网站)中有关资产使用单位管理工作的部分,检查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存在问题。
3、检查本单位领导分工、办公室、实验室人员工作职责中是否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检查对于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等有无本单位的管理制度等;准备能反映以上内容的文字材料、截图。
4、全面检查本单位资产账实相符情况,尤其注意检查因机构调整或人员变动等可能造成的资产保管人、资产存放地等方面的变化。若有变化,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拨并与国资系统进行核对,确保国资系统信息准确。
5、检查本单位使用和保管资产标签粘贴情况,标签脱落的及时到归口部门补打粘贴。
6、检查本单位资产调拨、定期资产清查等资产管理情况,收集资产调拨单等有关资料备查。
7、完成本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对本单位考核验收准备工作内容进行逐项详细报告,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迎评工作小组办公室(财务处204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此次考核评价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评价结果对学校影响重大,为了保证准备工作按时、有效推进,请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单位主要领导应切实承担本次考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傅中保,电话:58699855,邮箱cwcjjcwk@163.com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迎接省教育厅国有资产管理考评工作人员信息表
财务处(国资办)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