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激励我校师生发明创造,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实施,现组织2017年度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及评选工作,有关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1、发明专利须是最近5年(2012年1月1日以后)授权的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须是最近3年(2014年1月1日以后)授权的专利。
2、奖励种类
专利奖评选每年举办一次。专利奖设发明专利优秀奖、实用新型专利优秀奖和外观设计专利优秀奖各10项。
3、评选标准
实施该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后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申报条件
凡在南京市行政辖区内拥有中国专利的各类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专利权人),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以单项专利为申报单位):
(1)自申报之日前已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收到授权通知书);
(2)没有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等。
5、申报材料
(1)专利奖申报书;
(2)专利证书及最后一次专利年费凭证复印件;
(3)专利授权公告文件(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
(4)专利检索报告;
(5)专利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说明;
(6)专利实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7)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量、环保及特种设备等项目,需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签定和准予生产的证明文件;
(8)其他材料(获得资助、奖励等情况)。
6、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附电子件)于5月24日前提交到科技处,联系电话:徐老师,58731284
附件:《南京市优秀专利奖评选办法》(宁知〔2007〕3号)、《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书》、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材料等.doc
科学技术处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