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气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大气污染控制联合实验室)(AEMPC-APC)(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江苏省科技厅批准的省级科研平台,主要以大气气溶胶与痕量气体、大气污染控制技术、环境变化及其影响以及环境监测仪器与技术研发等为核心研究领域,近年来,实验室有了快速的进步。为进一步贯彻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基金,面向国内外学者,资助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创新性强、具有重要研究意义和发展前景的研究课题。现发布实验室2017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实验室将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确定资助项目。
一. 开放基金重点支持研究方向
方向一:大气环境监测、预警与污染控制技术研究;
方向二:区域大气环境变化及影响;
方向三:大气环境监测仪器研发;
方向四:环境材料的研发。
二. 资助对象
凡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研究方向符合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的国内外业务技术人员和研究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均可提出申请。鼓励与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申报课题。
三. 申请程序
1.根据实验室定位和研究方向,2017年度拟设立多项开放课题,每个课题资助经费3-5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1-2年;
2.申请者根据基金申请指南中的研究方向填写《江苏省大气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大气污染控制联合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向本实验室提交。
3.申请者提出的申请课题,由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
4.通过评审后的项目在批准后1个月内,实验室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并启动研究工作。
四. 申报受理时间与要求
2017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需按照申请书要求签字盖章完整),及电子版申请书(发至email:aempc@nuist.edu.cn)。
申请书纸质版可选择送达或者邮寄,纸质版与电子版应完全一致,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五. 开放课题基金及研究成果管理
严格按照《江苏省大气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大气污染控制联合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六. 其他说明
本申请指南未尽事宜由江苏省大气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大气污染控制联合实验室)负责解释。
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凯
电话:025-58731090,18260088821
邮件:aempc@nuist.edu.cn
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江苏省大气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大气污染控制联合实验室)
附件:江苏省大气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大气污染控制联合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模板.docx
江苏省大气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江苏省大气污染控制联合实验室)
2017-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