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今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起航的奠基之年,为总结和推广教育科学研究工作集体的先进经验,表彰在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教育工作者,更好地服务教育决策,丰富教育科学理论,指导教育实践,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开展“2020 年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我校教科研部门,包含校内以开展高等教育研究或评价工作为主要任务的教育教学科研机构,以及有关处、室、系、分院等部门。
2.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每个学院申报不超过1人。
3. 本次评选仅针对2018 年1 月1 日至2019 年12 月31日期间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工作基本情况。
评选工作贯彻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教科研人员、教师的原则。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文件印发之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评选流程
1. 由各单位教科研工作集体和个人自愿申报,申报材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 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根据评审结果得出拟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向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推荐申报。
3.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组进行终评,具体采取按比例评选的办法对各普通高校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后发文公布。
三、申报要求和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上述工作安排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9月25日前将《申报表》(附件2、附件3)(表后需附清单及相应佐证材料,与申报表合订成册)和《汇总表》(附件4)报送科技处成果办。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成果办。
联系人:许丽娜
联系电话:025-58699765
电子邮箱:cgb@nuist.edu.cn
办公地址:新行政楼416
附件1:2020年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申报表填表须知.docx
附件2:2020年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3:2020年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4:各市(普通高校)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科学技术处、科技产业处、社会科学处
2020年8月30日